Saturday, June 21, 2008

我以後點見人?

星期六早上,到馬會拍片,以為是很 casual 的訪問。到場看見那幾盞大光燈,慶幸自己犧牲睡眠時間化了妝。
輪廓不漂亮,結果,光是打燈,已花了近半小時。很想對攝影師叔叔說,算吧, 怎樣打燈我也是這麼醜樣,不要浪費時間吧。
明白水銀燈下討生活的難處,被強烈燈光照射,說話之餘,又要顧及儀容,印面油補妝撥頭髮,在鏡頭前極不自然,頻頻吃螺絲 NG,結果,短短數分鐘訪問,花了近一小時錄影。
Group shot 壓力更大,四個女孩子一字排開,像拍廣告般一人一句多謝馬會。 一人 NG,就要從頭再來。最終,拍了好幾 take 才收貨。
末段要我們對鏡頭揮手,天呀,我們在選港姐嗎? 我們齊心的拒絕做出揮手這 「自然動作」,只肯扮作交談,像煞拍那些 catalogue 廣告,(套用 batchmates 們的一句) 我覺得自己很 seven。

整件事,只覺… 慘不忍睹!
拍至中段,我對馬會的靚女公關說,就算我當時身在北京,也一定會飛回來出席晚宴,請不要讓這段影片曝光。(潛台詞是,馬會有一群法律界的 scholars,讓未來同事同行看到這段片,我以後點見人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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